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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27 21:5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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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宜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旅游发展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专项资金及旅游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2)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旅游产业和产品结构。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审核和备案重点旅游项目,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国家、自治区级旅游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目录,促进和引导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旅游产业发展政策调研工作。指导旅游产业扶贫脱贫工作。

    (3)资源开发科

    负责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协调全市公共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配置。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等各类旅游业态的规划开发,推动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特种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发展。负责各县(区)旅游开发规划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工作。

    (4)行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有关旅游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旅游行业发展,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拟订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的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特色民宿的等级评定。负责旅游行业信用体系、诚信体系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负责文明旅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各县(区)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5)交流促进科

    指导和协调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和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建立完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组织拉萨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各类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节庆会展工作。组织指导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及旅游品牌建设。负责建立完善旅游促进奖励机制。

    (6)旅游执法队

    将原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调整为旅游执法支队。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组织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指导各县(区)旅游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起草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本市旅游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7)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多渠道受理旅游咨询及投诉事项,包括网络舆情管控处理;负责政府门户网站运营维护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智慧旅游系统运营维护、自治区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团队旅游信息查询统计分析、配合其他科室开展智慧旅游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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