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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7:49
    来源:市旅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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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文旅局、驻市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人民和广大进藏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旅游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旅游安全各项工作

    全区大力实施“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来临之际,我市人流、车流、物流往返高峰期,近期全区范围内温度下降,可能会带来雨雪天气,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一时期旅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迫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冬季和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一)旅行社安全工作方面。

    各旅行社要订购合格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使用具有旅游运输资质且符合安全指标的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旅游部门重点对旅游包车、旅游租车、合同签订、行程安排、团队运行、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二)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工作方面。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景区和酒店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企业消防工作安全。

    (三)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各旅游企业要配合食药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旅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査工作对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旅游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就餐环境,要确保游客就餐安全。

    (四)提示预警预报工作方面。

    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及时向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布出行提示和预警信息,根据安全预警及时调整变更旅游行程,注意防范冰雪极端天气。旅游企业销售开发冬季旅游线路和产品,慎重安排高危徒步、探险项目等产品,不到未开放的危险山区游玩和有禁止标志规定的景区进行游览。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区)要结合“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人员密集的景区景点”,加强对旅游团队合同签订、行程安排等执法检查,对违规违法经营的旅行社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我局。

    请各县(区)文旅局于3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典型的案件、取得的成绩形成书面总结,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上报我局。

                               拉萨市旅游发展局

                               2019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市旅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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